{{ $t('FEZ002') }} 特教組|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5年2月26日北市衛心字第 1153074472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及轉介效能,衛生福利部 提供115年度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相關表單, 請各轉介單位於轉介前提供個案完整資訊,並於轉介後配 合共同訪視及提供個案服務所需相關協助。服務對象為以 下三種類型: (一)第一類:網絡轉介或社區民眾通知之疑似精神病個案, 經評估需精神醫療處置者。 (二)第二類:疑似精神病人被護送就醫未住院者。(三)第三類:個案自行就醫(含門診、急診),醫師建議住 院但不願意住院者。
三、本市各行政轄區主責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及承接醫院服務 區域如下: (一)萬華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萬華區、大同區、中正區。 (二)北投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北投區、士林區、中山區。 (三)文山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文山區、大安區。 (四)信義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信義區、松山區。 (五)南港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南港區、內湖區。 (六)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社區精神科)—北區:士林區、 北投區、中山區、中正區、大同區、萬華區。 (七)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社區精神科)—南區:松 山區、信義區、南港區、內湖區、大安區、文山區。
四、如欲確認個案後續處理進度,請上雲端網址 (https://reurl.cc/eLWLrb)或致電轄區社區心理衛生中 心諮詢,此次更新表單及本連結將同步置於臺北市社區心 理衛生中心官網。
五、如有疑似精神疾病等相關問題想了解,可撥打臺北市社區 心理衛生中心專線:02-33937885。
六、檢附衛生局原函1份、115年度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 化計畫申請作業須知、該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網站說明相 關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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