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文山區明道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臺北市文山區明道國民小學 115學年度第一次運動防護人員招考甄選

{{ $t('FEZ002') }} 學務處|

壹、依據: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體育班設立辦法第11條。

二、中華民國115429日北市教體字第11530564499號函辦理。

貳、甄選名額及僱用期間:

一、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二、僱用期間:自115831日起至1151231日止。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經學校認定不適任該項工作並通知解除僱用者,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助。

參、報名資格:

報名者須具備下列資格始得報考: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員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具有國內外大學或獨立校院以上學士學歷(含)以上畢業者。

三、依教育部運動防護員資格檢定辦法取得運動防護員證,或經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取得物理治療師證照者;已通過上述證照資格考試,並經考試單位公告成績符合資格者,亦得報考。

四、具有運動傷害防護實務工作經驗者優先(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並應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具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與計畫工作內容。

肆、報名表件下載:

    即日起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mdps.tp.edu.tw/nss/p/index)。

伍、待遇:

一、工作時間:每日4小時,每週3日,實際工作日及工作時段由學校依運動防護站及校務需求排定。

二、工作薪資:每小時400元。

陸、工作地點及內容:

一、工作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明道國民小學(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二段13861號)。

二、工作內容:

(一)提供本校師生、教練及體育班學生之運動防護與管理,包含運動傷害預防、

傷害初步評估與急救處理、傷後復健等工作。

(二)建置運動傷害防護室運作流程,進行運動防護任務與健康管理工作,並隨時

更新體育班學生運動傷害處理紀錄與工作報告。

(三)規劃本校有關運動安全與傷害預防衛教講座、運動傷害防護研習課程。

(四)協助本校師生、教練及體育班學生健康評估與遭重大運動傷害之急救處理及轉診就醫流程,執行運動治療及復健處方,並進行後續諮商與教育。

(五)提供本校師生、教練及體育班學生有關體重管理與安全減重之教育,預防熱傷害、體能調整不良所致疲勞與身體不適之傷害發生。

(六)確認本校師生、教練及體育班學生運動傷害防護紀錄。

(七)其他臨時體育組交辦事項。

柒、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方式:親自報名,請攜帶相關證件正本及影本;如委託他人報名,應另附委託書及委託人、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件,不受理通訊報名。

二、報名日期:115824日(星期一)上午800分至下午200分,逾時恕不受理。

三、報名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明道國民小學學務處。

四、聯絡電話:(02)2939-2821123

捌、報名應繳表件:

一、報名表:請詳填各欄並貼上最近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彩色證件照片1張。

二、資格證件:繳交下列資料正、影本各1份,並依序排列裝訂;正本驗後發還。

(一)國民身分證(出生地未註明或註明為大陸地區者,應另檢附個人戶籍謄本正本1份)。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應依相關規定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證明等資料,始得報名。

(三)運動防護員資格證明書或物理治療師國家證照。

(四)具結書。

(五)不適任查詢切結書及中國大陸具結書。

(六)男性報名者須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件影本。

三、前述應檢附之報名資料及文件正本,請於報名時備妥供審查;逾時不受理補件。

玖、甄選日程及方式:

一、考試報到時間:115824日(星期一)下午200分至230分。

二、報到地點:本校學務處體育組。應考人報到時應持國民身分證辦理報到;未依規定時間報到,經唱名3次未到者,取消應考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考。

三、甄選時間:115824日(星期一)下午230分起開始甄試。

四、甄選地點:本校指定場地。

五、甄選方式:面試。

六、面試內容:以自我介紹、運動防護專業知識、運動傷害預防與處理、健康管理、復健與轉診流程、溝通表達能力、工作態度、相關實務經驗及配合校務能力等為原則。

七、甄選成績:面試滿分100分,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拾、錄取方式:

一、依甄選總成績高低依序擇優錄取正取及備取人員,並得不足額錄取。

二、甄選總成績相同時,由甄選委員會逕行公開抽籤決定錄取順序。

三、錄取名額以本簡章公告名額為準。

 

拾壹、錄取公告及成績複查:

一、錄取名單預訂於115826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正取人員由本校電話通知。

二、應考人如對甄選成績有疑義,得於115827日(星期四)上午11時前,持國民身分證親自向本校提出成績複查申請;複查僅限成績登錄作業,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提供參考答案或閱覽、複印甄選資料,亦不得要求告知甄選委員姓名或其他相關資料。

拾貳、錄取報到:

一、正取人員應依學校通知時間,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及相關學經歷證件正、影本至本校學務處完成到職手續。

二、正取人員逾期未完成到職者,視同自動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經甄選錄取者,於報到後應配合學校工作安排及相關研習,並依計畫執行運動防護相關工作。

其餘請參考報名簡章,詳如參考附件。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8-14|

{{ $t('FEZ005') }}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