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特教組|
一、依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辦理。
二、請學校配合旨揭鑑定工作報名、轉介及宣導相關事宜,說 明如下:
(一)報名 1、一律採網路報名,請學生及家長於114年10月7日(星 期二)凌晨12:00起至10月13日(星期一)中午12時 止,至「臺北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安置 系統」(https://www.gtide.tp.edu.tw)完成線上報 名資料填寫。 2、經確認無誤後,自行下載列印報名表、觀察推薦表及 相關報名表件,由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父母或監護 人)檢核簽名後,於114年10月7日(星期二)至10月13日(星期一)上班日之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繳 交至班級導師或就讀學校特教組/特輔組/融教組, 始完成報名程序。 3、家長倘有相關硬體需求或操作疑義,得逕洽所屬學校 特教組/特輔組/融教組協助。
(二)轉介 1、未設資優班學校,請於受理校內學生報名後,轉介至 所屬行政區設有資優班學校。 2、額滿學校設有資優班者,仍應受理鄰近學校轉介學生 報名。 3、就讀私立學校、大學區學校之學生得選擇轉介至私 校、大學區學校所在行政區或戶籍所在行政區設有資 優班學校。 4、北投區明德國小學區榮華里學生,得就近轉介至士林 區士東國小。 5、其餘各校因就近轉介而擬跨行政區報名者,請於114年 10月8日(星期三)前,檢附學生戶口名簿及報名表影本,函報本局,經本局同意後始得辦理。
(三)各校受理安置年級一覽表請參閱計畫第4頁,並請依安置 年級一覽表受理報名、辦理轉介及鑑定安置相關作業。(例:松山區設有資優班學校提供三年級安置,松山區 內之學校應受理114學年度就讀二年級學生報名;中山區 設有資優班學校提供三、五年級安置,中山區內之學校 則受理114學年度二、四年級學生報名)
(四)宣導:鑑於往年多有家長反映未獲旨揭鑑定訊息,請務必將本項鑑定報名訊息登載家庭聯絡簿及班級重要事 項,以利所屬學生、家長知悉。另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 教育之個人、團體或機構之學生,亦請同步通知,以維 學生權益。
三、通過115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鑑定之學生,其 安置輔導方式如下:
(一)三年級 1、就讀設有資優班學校者,一律安置該校分散式資優資 源班。 2、就讀未設資優班學校者,得就「分散式資優資源 班」、「特殊教育方案」(校本資優方案或區域衛星 資優方案)擇一辦理。
(二)五年級:一律安置受理轉介鑑定學校之分散式資優資源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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