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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文山區明道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轉知環境部「綠色辦公響應措施」(修正版)

{{ $t('FEZ002') }} 衛生組|

說明:

 一、依環境部114年6月30日環部綜字第1141041234號函(附件 1)辦理。

 二、隨文檢附響應綠色辦公措施修正對照表(附件2)、響應綠 色辦公誘因圖卡(附件3)、綠色辦公新增措施問答集(附 件4)各1份,本次修正新增2項(原35項改為37項)及調整 部分措施內容,以下事項請配合辦理: (一)各單位如於114年6月30日前尚未完成綠色辦公響應,請 依照旨揭新措施,至少選擇25項,於114年12月31日前完 成響應。已完成響應之單位無須重新響應。 (二)本次修正新增措施之一,其中第24項「單位可購買『環 保集點』作為員工福利金,並可運用環保集點兌換票 券,作為員工福利品、股東贈品或其他宣導用途」;以及第25項「舉辦會議、活動及用餐,每年至少1場選擇環 保標章場所(如旅館、餐館、育樂場所)、環保標章旅 館、綠食飯桌(原名稱為環保餐廳)、環境教育設施場 所或生態遊憩場所」,為形塑本市綠色生活圈,鼓勵業 者申請環保標章成為綠色場所及景點,實現「環保行動 有價化」,請各單位配合加強推動並請列為必要響應措 施之一。 (三)請貴單位轉知標案承攬廠商或權管民間企業與組織,亦 請積極響應綠色辦公,以提高本市民間企業與團體綠色 辦公家數。 (四)上開附件3響應綠色辦公誘因圖卡,請多加運用及加強宣 導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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