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衛生組|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3年11月11日北市教體字第1133110456號函(計達)續辦。
二、本案係因基隆市學校於午餐發現嘉一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所生產之豬肉角內有金屬異物,疑似為豬隻疫苗針具殘 留,為確保學校午餐安全,本局前於113年11月11日函請各 校午餐暫緩使用旨揭肉品。
三、本案經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稽查該公司屏東廠,該廠金屬檢 測功能正常且複查合格,另經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稽查該公 司總廠金屬探測器檢測作業正常及現場環境缺失已輔導改 正,爰即日起可恢復供應。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5-12|
{{ $t('FEZ005') }}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