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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文山區明道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申請及運動醫療補助

{{ $t('FEZ002') }} 體育組|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發給辦法(下稱本辦 法)辦理。

 二、補助對象:獲得下列賽會或賽事正式競賽項目成績之一 , 且於該賽會或賽事開賽首日已連續設籍本市1年以上之 選 手,得依本辦法申請訓練補助金:
 (一)代表國家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獲得前8名。
 (二)代表國家參加亞洲運動會、奧林匹克運動會正式競賽項 目之世界錦標賽最優級組或世界大學運動會獲得前3 名。
 (三)代表本市參加全國運動會獲得前3名。 
(四)參加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最優級組獲得前3名。
(五)代表本市學校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獲得前3名。 
(六)代表本市學校參加高中運動聯賽最優級組,其項目為全 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未舉辦之奧林匹克運動會或亞洲運動 會正式競賽項目,且報名隊伍數達6隊以上,獲得前3名 。 

三、申請方式:
 (一)全程採線上申請,請至本局「體育獎補助金申請系統」 (網址:https://grant.sports.taipei/),點選「績 優運 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申請。
 (二)應由選手本人提出,並得由政府核准立案之各單項運動 協會、選手所屬大專院校或本市轄區內學校協助申請。
(三)應於賽會或賽事末日之次日起算6個月內向本局提出申 請,申請逾期者,本局不予受理;奧林匹克運動會、亞 洲運動會、世界大學運動會、全國運動會得補助2年,第 2年之補助需再次提出申請,請於第2年補助期間內完成 申請,逾期本局得不予受理。

 四、請於訓練補助金之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逾期者視同放 棄申請之權利,各賽會申請期限如下:
 (一)2024年奧林匹克運動會:申請期限至114年3月31日止。
(二)112年亞洲運動會(第2年):申請期限至114年10月31日 止。
 (三)112年世界大學運動會(第2年):申請期限至114年8月 31日止。
 (四)112年全國運動會(第2年):申請期限至114年10月31日 止。

五、旨案運動醫療補助係為提供績優運動選手更完善之醫療照 護,本局與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合作,由本局補助選手醫療 費用,該院提供快速看診綠色通道;選手申請訓練補助金 審核通過後,即可逕洽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個案管理師蔡先 生(電話:02-27093600分機3845)安排就醫, 相關補助 項目及就醫流程詳如附件。

六、檢附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發給辦法及運動醫療 補助說明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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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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