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衛生組|
114年補助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就讀或設籍臺北市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 (二)補助期間: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113學年六年 級學生補助至114年6月30日止)。
使用方式:持本局發放之「護眼護照」或「護眼卡」至 165家眼科合約醫療院所(合約院所偶有異動,最新名單 詳本局網站/主題專區/兒童及青少年保健/臺北市高 度近視防治,網址:https://psee.io/5hagj2)。
補助內容:
1、專業視力檢查項目包括:散瞳前後驗光、裸視視力、 最佳矯正視力、裂隙燈檢查及衛教指導。 2、補助範圍為「專業視力檢查費」及「掛號費」。如檢 查結果需進一步治療,或有其他醫療需求,需另行循健保方式就診,不含在本補助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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