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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文山區明道國民小學

公告彙整

臺北市113年度各級學校環境教育推廣人員專修研習班

{{ $t('FEZ002') }} 衛生組|

說明:

一、依據環境教育法、學校人員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研習時數認定原則及教育部113 年 10 月 15 日臺教資(六) 字第 1130105376 號函辦理。

二、研習對象與人數 (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各校指派未參訓之環境教育推 廣人員(本市尚無或僅有1名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學校為 優先),錄取30人參訓。 (二)本市轄內大專院校:提供外加5名名額。

三、研習日期:113年11月26、27、28、12月4日。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月17日(星期日)止。

五、研習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六、報名方式(一)本市所屬公私立各級學校人員,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 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s://insc.tp.edu.tw) 報名,並經行政程序核准後,由學校研習承辦人於報名 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 (二)本市轄內大專院校人員,請向承辦人索取報名表單,於 完成校內核章後,將報名表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辦理報 名作業。 (三)本研習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七、注意事項:參加112年研習但因缺課而未取得證書之學員, 請向本中心承辦人聯繫相關補課事宜,不必再次報名本研 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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