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體育組|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體育局113年9月11日北市體產字第 1133031619號函辦理。
二、旨案訂於113年9月16日至9月30日受理申請,如有需求,請 將申請表正本、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政府機關學校,可免 附)及活動企劃書各一式2份,於上班時間親送或郵寄(請 以掛號寄送,郵戳為憑)至本府體育局運動產業科(10553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4樓,信封正面請註明申請 臺北市天母運動場區網球場114年公益使用天數),逾期恕 不受理。
三、檢附申請暨審查注意事項、申請表、活動企劃書範本及成 果報告範本各1份。另相關表件電子檔已公告於本府體育局網站之最新消息(網址:https://sports.gov.taipei /),歡迎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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