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本市113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計畫及本市 113學年度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分團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申請輔導內容、時間及方式:
(一)於推動本土語文課程(臺灣台語、臺灣客語、臺灣 原住民族語)過程中,如有遇教學活動或行政層面等相 關問題,可向本土語輔導小組提出申請,申請表如附件。
(二)輔導內容範圍:十二年國教課綱宣導、十二年國教本土 語文領綱導讀與應用、素養導向教學課程設計、教材教法、教學研討會、活動規劃與實施、公開授課、推動教 師專業對話、促進學校專業學習社群、行政規劃與運作等皆可,依申請學校需求規劃輔導方式與內容。
(三)輔導時間:113年10月21日至114年5月30日止,因團務時間為每週星期四,原則上以星期四為優先,若申請學校的需求時段為其他日期,也請於申請表中註明。
(四)申請方式:請於113年10月11日下班時間前,將填妥並核 章完成之申請表掃描檔寄至團務聯絡人電子信箱: astp1202@gmail.com。
(五)如有相關疑問,請洽團務聯絡人:南港區南港國小 陳柏諺專案教師,電話:27834678分機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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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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